福建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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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围挡阻止被拆迁人出行,以此逼迫拆迁属于违法行为

发布者:福建征地拆迁律师|时间:2020年08月05日|分类:拆迁安置 |1687人看过

简要案情:徐先生的房子于2015年被列入拆迁范围,由于对安置补偿没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徐先生也就一直没有答应搬迁,直到2017年,徐先生发现自己家房子被政府用铁皮围挡挡住了,平时要出行都极其困难,拆迁办的理由是担心隔壁的拆除工作影响到他们,同时保护环境减少建设污染,因此设立了这个围挡。徐先生没有办法,只好向法院起诉了政府的行为。

法律观点:政府行为要符合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意思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还要注重群众的利益,不能因为公共利益就无限度的损害群众利益。同时法律规定禁止拆迁方采取中断道路通行的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

案情分析:在本案中,施工现场为了避免建筑垃圾,烟尘等污染环境是没错的,但是因此造成其他人不必要的损失,就违反了行政法的比例原则。经过法院审理,法院最后判决拆迁方违法,并要求拆迁方整改恢复原状。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禁止拆迁方采取中断道路通行的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拆迁单位通过设置围挡方式逼迫搬迁的亦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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