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任先生和张先生房屋紧邻,由于张先生这几年收入提高,想要将原来的房屋建高一些,于是在没有任何审批的情况下就将原来的三层房屋加盖至五层。这样一来任先生家的采光严重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没有建设审批,原房屋老旧,任先生也担心加盖的房屋对自己的房屋安全造成影响。于是其向当地的建设规划部门进行举报,建设规划部门在没有进行任何安全鉴定的情况下只是对张先生罚款2000元,并责令补办相关手续。任先生对政府的处罚结果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律观点:与政府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有权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本案中的张先生加盖房屋行为对任先生的房屋安全,日常采光等都有影响,按照法律规定,任先生是有权进行起诉的。建设规划部门由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没有进行安全鉴定的情况下草草作出处罚,任先生的房屋权益受到侵害,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了原来做出的处罚,要求建设规划部门重新处理。本案中政府部门没有真正解决任先生的问题,为避免将来可能造成的安全问题,政府部门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开展工作,我们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要及时通过合法方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