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魏先生家住在沿海地区,台风灾害严重,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政府出台政策对魏先生所在片区进行征收。不幸的是在公告即将征收后不久,当地就遇到了特大台风,台风伴随着暴雨来势汹汹,魏先生家的房屋在这次灾害中倒塌。征收单位告知魏先生由于房屋已经倒了,因此只能得到最低标准的一些补偿,但是这样的补偿根本不足以进行合理安置,魏先生觉得这样的补偿不合理,于是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法律观点:因台风等不可避免地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害的由政府实施灾后重建和救助补偿。被损坏的房屋可以结合灾后的调查工作确定房屋的实际情况,按照正常的标准给予补偿。
案情分析:本案中征收单位以房屋倒塌为理由降低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没有征收活动时政府应当积极地进行重建和救助工作,而在征收时可以通过调查的方式确定房屋受灾前的情况,进而对房屋原来的价值进行评估,不会因台风等自然灾害对房屋补偿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提醒被征收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要因为情况紧急就盲目地签订补偿协议,不管什么时候都应当谨慎地处理补偿事宜,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避免因为粗心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