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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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的原因及特征

发布者:张莉萍律师|时间:2019年03月06日|分类:公司法 |609人看过

公司合并的原因

 

公司合并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成为一家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的主要动因包括但不限于:

 

(1)收编竞争对手,整合竞争对手的技术与市场资源,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

(2)利用公司合并机会,将劣势公司的亏损冲抵强势公司的营利,以实现节税目的。

(3)抱团取暖,避免各方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等。当然公司合并中各方当事人的动机会有所不同。对强者来说,公司合并旨在做大做强做优;而对弱者而言,公司合并旨在躲过破产一劫。

 

 

公司合并的特征

 

1.公司合并是公司之间的契约行为。公司合并的主体是公司而非股东,合并决定由合并

各方股东会分别作出。

2.公司合并是合并各方实施的共同行为。

3.公司合并公司的股东资格并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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