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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程序

发布者:张莉萍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416人看过

【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

(一)订立公司设立(发起人协议)。

(二)签署公司章程。

(三)确定公司机关及其组成人员。

(四)办理登记前置的行政审批程序。

(五)前往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程序】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分为公开募集设立与定向募集设立两种。鉴于两种设立方式有其共同点,此处一并论述。

(一)签订发起人协议。

(二)起草公司章程。

(三)认缴发起人股份并及时缴纳出资。

(四)对外募集股份。

(五)聘请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六)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监。

(七)办理行政审批程序。

(八)前往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九)公司登记机关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开募集股份的程序】

 (一)报请核准。

(二)设立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不仅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而且要依法报经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股票。

(三)预先披露信息。

(四)为确保投资者尽早了解未来募股最新动态,从而充分消化相关信息,《证券法》第21条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按照证监会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

(五)等待核准。

(六)公告招股说明书。

(七)备置认股书,以便投资者认购缴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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