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原告公司自 2023 年起运营一款婚恋类小程序,该小程序在界面设计、筛选体系、交互逻辑等方面具有独创性,累计用户达数万人。2025 年底,原告发现被告婚恋公司及自然人李某运营的同类型小程序(由被告科技公司开发),在首页轮播图、年龄及条件筛选体系、用户资料展示区、会员服务及信息建档等全链路界面编排上,与原告小程序高度重合。此外,被控小程序的宣传用语、收费模式等亦与原告高度一致。原告认为,三被告的行为侵害原告汇编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三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 50 万元。三被告抗辩主张小程序界面属于行业通用设计,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为:一、原告涉案小程序界面设计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汇编作品;二、被控小程序是否侵害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否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三、被告婚恋公司、自然人李某、被告科技公司应当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小程序界面在功能模块取舍、视觉呈现、交互逻辑等方面体现个性化选择与编排,具备独创性,构成汇编作品。经比对,被控小程序在整体架构、筛选体系、文案逻辑、按钮交互等核心编排部分与原告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同时被告科技公司相关人员此前使用过原告小程序,存在接触可能性,三被告行为侵害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因相关权益已经著作权法保护,就不正当竞争诉请不再重复支持。婚恋公司与科技公司成立共同侵权,李某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能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结合作品传播情况、侵权情节等因素,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 3 万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
孙珑律师团队在本案中起到核心作用。第一,精准选定将小程序界面以**汇编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的诉讼路径,有力击破对方 “行业通用设计” 抗辩,助力法院认可界面编排独创性的认定思路。第二,系统性固定时间戳、源文件、项目沟通记录等证据,搭建完整证据链条,完成对被告 “接触 + 实质性相似” 要件的举证。第三,统筹整体诉讼方案,同步采取诉前沟通、正式起诉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法院认定多方主体共同侵权并作出赔偿判决,充分维护委托人知识产权权益与市场竞争利益。
孙珑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