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传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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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县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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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诉讼风险告知书

作者:黄传兵律师时间:2017年01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89次举报

律师代理诉讼风险告知书

一、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的风险,这取决于双方围绕事实进行的举证,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取决于法律规定、法庭或仲裁庭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

二、代理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或者案件过程中,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律师的代理工作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包打官司。

三、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以对法院、仲裁庭可能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合理分析或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分析或推测不是代理人对案件结果的承诺。

四、同一案件的不同代理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申诉、仲裁等),双方均应当单独签订委托律师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并另行收费。      

五、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邮寄、复印等,均需向相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费用不缴、迟缴,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六、当事人在办理委托前应当仔细阅读风险告知书,代理委托一旦签订后,案件经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庭裁决后(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或者在诉讼中和解、调解,或者当事人自行撤诉,代理工作即告结束,所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代理人申明

1、代理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办理法律事务。

2、代理人承诺在委托合同签订后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不承诺也不保证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一定成功。

3、代理人不同意、也不建议委托人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委托人所采取的非正当方式由委托人承担全部后果。    

4、代理人为委托人起草的各种法律文书,委托人一经签署,视为委托人已经完全明白其中含义,所有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确认:承办律师已经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经完全了解告知书所提示的内容。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黄传兵律师,重庆渝深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为执行合伙人兼任刑事法务部主任。重庆市巫山县人,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巫山县
  • 执业单位:重庆渝深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2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