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琪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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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缔约法律风险提示八

发布者:查琪琦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9日|分类:房产纠纷 |31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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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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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合同附件中明确随房屋移交的物品清单和使用状态,避免在事后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对非因使用不当出现的房屋和室内物品的损坏,原则上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对于物品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根据证据规则认定其主人。

案例


B向A出租房屋,合同附件未载明室内已有物品。合同到期后,A和B对于一个微波炉的归属发生争议。A称系其承租房屋后自行添置,B称在交付房屋时即已存在,双方均未能对此提供发票等证据。鉴于双方在移交时未签署物品清单,法院根据证据规则支持了A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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