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琪琦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简述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式

发布者:查琪琦律师|时间:2022年10月09日|分类:债权债务 |174人看过


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着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且濒临破产,濒临破产包含法人所剩资产无法履行全部债务及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同时符合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的前提和濒临破产中的其中一种无法履行事由,即满足本项破产申请要件;

2、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出的到期债权经法庭依法认定为有效债权,作出确认合同的效力或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的生效判决。这项条件虽不是《破产法》的硬性规定,但法庭基于破产申请审查的必要性,均会要债权人先进行合同的效力的确认,再向法院起诉提起宣告破产申请

3、债权人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据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