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自治组织的典型形式是行业协会。与此同时,为了某种单一的价值目标而建立的自治组织也逐渐形成,例如,围绕“反腐败”“反舞弊”建立起来的企业联盟已经出现。新的自治形式和组织丰富了行业自治的方式,相应地,行业自治组织的合规参与方式也逐步多样化。
第一,法规范的具体化及传达和促进。相比于抽象的国家法律,行业自治组织将法律具体化后而形成的自律规范和公约更具可理解性、可执行性。在此基础上,行业自治组织往往通过峰会、论坛等形式交流、传达自律规范。违规行为发生后,法律程序之外的行业自查、惩戒等措施可以进一步促进对法律规范的遵守。中国互联网协会、律师协会等传统自治组织的章程和自治实践都反映出这一点。第二,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了解决行业痛点问题,提高失信人员的违规成本,阳光诚信联盟、中国反舞弊联盟等自治组织集合成员力量,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协力搭建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失信人员、企业的信息共享。联盟成员承诺,秉承共创诚信商业环境的愿景,坚持合规理念。中国互联网协会等也在积极探索建设行业信用体系的方式。
第三,打通企业联合调查通道。企业内部调查是正式的国家调查的有益补充。然而,随着企业员工流动的加速,内部调查难免遇到障碍。为了打通企业间的联合调查通道,提高案件调查效率,阳光诚信联盟搭建了企业联合调查沟通对接机制。实践中,多起企业案件都是联合调查的结果。
我是武汉刑事方面的律师,有任何刑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