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联的方面,行业自治的积极意义主要包括:
第一,行业自治是对国家规范体系的有益补充。行业自治的前提是行业自治规范或行规行约的确立。行业自治规范是成员单位协商一致的结果,仅对加入行业自治组织的成员单位有约束力,因此不具有法律属性。然而,行业自治规范是在法律框架内对法律规范的细化,相比于国家,行业自治组织具有专门知识、信息优势以及更多的经验,经过细化后的行业自治规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加上行业自治组织成员单位的承诺,自治规范可以更好地贯彻执行。对于行业自治规范,我国还存在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制度实践。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经过批准或备案,行业自治规范获得了合法性,其效力也会得到增强。第二,行业自治是对国家监督体系的有益补充。除了规则制定与制裁,完整的规制体系还必须包含监督要素。行业自治组织的监督权可以具体化为许可批准权、认证权、日常管理权、标准制定和实施权。第三,行业自治是对国家纠纷解决与制裁体系的有益补充。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重点任务是,积极推进群团组织、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商事仲裁、劳动人事仲裁等仲裁机制建设。实际上,部分行业已经建立了行业协会协调制度
我是武汉刑事方面的律师,有任何刑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