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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商事犯罪是严重危害商事关系的犯罪行为

2018-09-02
2018年09月02日 | 发布者:田桩 | 点击:58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田桩 北京市北方(保定)律师事务所(原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各种危害市场经济关系的违法犯罪相伴而生,特别是在商事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如由于金融、证券、期货、房地产、劳动力、中


田桩  北京市北方(保定)律师事务所(原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各种危害市场经济关系的违法犯罪相伴而生,特别是在商事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如由于金融、证券、期货、房地产、劳动力、中介服务、高科技等专业市场的兴起和迅猛发展,这些领域已然成了犯罪的重灾区。

    综观我国刑事立法活动,商事领域的犯罪是其规制的重点,其范围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在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章节中也有部分。“97刑法”将“79刑法”中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修改为中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罪名由原来的十几个猛增至近百个。目前,在我国刑法中的商事领域的犯罪约占罪名总数的四分之一强。

    商事领域犯罪直接发生在专业性极强的商事领域中,此类犯罪具有超强的专业性与隐蔽性,并且涉众化、职业化、网络化、复合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同时还呈现由东部向中西部、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蔓延趋势,商事犯罪逐渐成为主流犯罪。 

    商事犯罪,是指违反商法强行性规范,严重危害商事关系,触犯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简言之,商事犯罪就是发生在商事领域内的犯罪。 

    商事犯罪作为一类犯罪,其内涵必有刑法学上的依据,同时商事犯罪又是发生在商事领域,又有其商法学上的依据。 

    (一)商事犯罪行为是商事违法行为

商事犯罪是以违反商法的强行性规范为前提,只有商事违法行为才有可能成为商事犯罪。对商事违法行为的入罪,一方面要看其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还要看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需要。刑法对商事犯罪的处罚是国家保护商事自由和干预商事行为的最后手段。

    (二)商事犯罪是严重危害商事关系的违法行为。

    一方面,商事犯罪这种违法行为,危害的是商事关系,即侵害商主体关系、商行为关系和商事监管关系。危害商事关系的结果是侵犯了商事自由及违反了法定商事规则和制度。另一方面,强调危害的严重性,任何违法行为皆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但未必是犯罪的行为,有对商主体关系、商行为关系和商事监管关系的危害达到相当程度,需要发动刑法加以规制时,才能成为商事犯罪。

    (三)商事犯罪是触犯刑法并应给予刑罚处罚的违法行为。

商事犯罪是触犯刑法并应给予刑罚处罚的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商事关系的违法行为,必须是在刑法中明文规定为犯罪并科以刑罚的行为,才能成为商事犯罪。(保定刑事辩护 田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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