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计算机网络犯罪|“不起诉”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利44w。
本案布局从去年就开始了,是一个利用了案件期限提问题的案件。
【本案我计划利用时效和证据问题把从犯走掉】
除开全面说的金额之辩,还利用时限。本案属于指定管辖的大案,前期已经有很多律师对案件的金额、定性,与某检进行过沟通。二次退侦查后,没有律师提意见了,某检也在积极的准备各当事人的认罪认罚工作。最后通知6月底,案件将移送法院。
五一阅卷了,补充卷宗不含我们的想提出信息。在我看来本案证据是有很多问题的。5月28左右案件就到期要移送法院。约定了20号,时间去沟通。
短时间内抛出诸多专业的问题,要么短时间内对案件的两部分事实调取诸多证据,厘清法律关系,查找安全保护措施,弄清技术细节,还要重新开展鉴定。要么,放掉本就无关紧要的另一个事实的相关人。
当下情况,针对非主犯团队的不起诉反而是最轻松容易的事情,最终检察院给予了不起诉。
辩护有时候需要以逸待劳,阅卷是地利,沟通是人和,等机会是天时。
何思辰律师|计算机网络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