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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债务共债共签有什么规定?

作者:左尊文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2次举报


一、大额债务共债共签有什么规定?

大额债务共债共签。

《民法典》增设“夫妻共同债务”条款,确认“大额债务共债共签”制度。这一规定之前有出台过相关的司法解释,新婚姻法现将其上升为法律,是对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债务的明确界定,提高了夫妻债务认定的立法层级和法律位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2、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

(2)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的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等。


左尊文,男,汉族,毕业于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新疆刀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领域:民商事合同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新疆-喀什
  • 执业单位:新疆刀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53120********1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综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