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若涉及房产分割,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主要有:
1、房屋归属问题;
2、如果房产没有办房产证,需要考虑将来办证的税费分担问题;同时需要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要在收到开发商通知后多少天内;
3、如果房屋之上还有按揭贷款,则需要考虑剩余按揭贷款由谁偿还的问题;
4、如果房产约定归一方所有,而房产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的,还需要设置配合过户的条款;
5、需要约定清楚办理房产证后多少天内提交赎楼申请、偿还剩余贷款;(深圳这边目前的状况是必须偿还完毕贷款后方能注销抵押登记)
6、需要约定清楚赎楼(注销抵押登记)后多少天内配合过户;
7、需要约定清楚各方若存在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8、可以约定房屋交付时间的问题;
9、收款账户最好也写入调解协议;
10、提前赎楼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提前还贷需要支付给银行的违约金(若有)、如果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则还要考虑担保费等)由谁承担的问题;
……
所以,起草一份离婚(调解)协议没有那么简单,需要根据每个案子的不同情况综合考虑来设置条款,有时,当某些条款无法写入调解书里时,双方还需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尽管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完美的协议,也不存在绝对没有任何风险的事,但我一直以尽职尽责、问心无愧为标准来帮当事人起草协议,即便所花费的时间成本远远超过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