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略陆律师成功辩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恒略律师的法律意见,当庭调整量刑建议,予以显著减刑。本案当事人W某得以获缓刑并减少罚金,当事人及家属特地向恒略律师送上一面锦旗,以表感谢之情。
案件简述
在法治的天平上,每一起案件都是对正义与公平的深刻考验。本案当事人W某,在一时无知与冲动之下,触犯了法律的红线,踏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律禁区。在可能面临法律严厉的制裁和心理压力下,W某深知自己的错误签署了认罪认罚,似乎一切都已成定局。
恒略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深入案件细节,从多个维度剖析案情,对于本案,在全面考察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等的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的主观恶意、人身危险等因素,逐一反驳了指控中的过重情节,强调了当事人具有酌定从宽的处罚情节。
庭审中,恒略律师以沉稳姿态,用事实说话,以法律为依据,不仅详细阐述了李某的认罪态度及悔过之心,更深入挖掘了案件背后的社会因素和个人境遇,力求在法律的框架内为W某争取最大的宽宥,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融入了人性的关怀。
检察院在充分听取辩护意见后,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视,当庭调整了量刑建议,最终对当事人予以显著减刑。这一结果,无疑是对恒略律师专业能力的最好证明,也是对当事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一次重要契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