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D某因涉嫌诈骗被批准逮捕,D某家属委托恒略律所强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
公诉机关认为,D某等人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D某诈骗数额巨大,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建议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D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接受委托后,恒略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研究相关法律、研判相关案例,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后D某被某公安局分局取保候审,后又被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
在审判阶段,恒略律师递交了D某具有的减轻、从轻情节提出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并认为公诉机关提出的D某的量刑建议畸重,本院予以调整。
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D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