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曾某因涉诈骗罪被羁押,被告人曾某家属慕名来到恒略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希望可以争取宽大处理。本所律师在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与被告进行会见,经过充分交流和认真分析案卷后,陈律师认为被告所在公司具备相关资质,所卖产品具有保健功能。
曾某虽担任***职务,但也是基于上级决策进行活动的执行者,其实施诈骗行为系公司指使所为,被告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其入职时间不长,仅拿提成,大部分销售数额不是其管理。因此以被告人曾某为初犯偶犯、且有坦白情节等辩护策略为研究辩护重点。
随后,陈律师联系到被害人,在经过大量工作后终于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并出具情况说明书与谅解书。考虑到被告人家庭困难,还有一位仅4岁****的孩子,且被告人在亲友帮助下退赔部分被害人损失,并主动退缴赃款。综上,陈律师与法官进行多次沟通,为被告人后续获得从轻处罚奠定了有力基础。
法庭上,陈律师发表了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意见,判处被告人曾某三年有期徒刑。在律师专业地不懈努力下,为被告争取到刑期减半的辩护结果。
判决结果:
判决被告人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恒略说法:
本案过程可谓一波三折,从检察院给与6-8年的量刑建议,到最终判决三年有期徒刑,可见本案辩护结果是比较成功且来之不易的,这离不开律师的专业和坚持,在各个阶段积极寻找有利因素,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法庭上与公诉人剑拔弩张的对立氛围,使本案辩护取得了圆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