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9 月,成都本地帮信罪司法实践中,并非只要有银行卡流水就会被判刑。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及两高一部最新办案意见,支付结算金额 20 万元是认定 “情节严重” 的常见入罪门槛,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 3 个以上且账户流入资金 30 万元以上的,也可认定为情节严重。但这里的金额不等同于银行卡总流水,需与上游网络犯罪直接关联,且剔除重复流转、个人合法往来等资金后核算。最终是否定罪、量刑轻重,还需结合主观明知、违法所得、参与程度、退赃退赔等多重因素综合判断,单一流水数字无法直接决定案件结果。
一、帮信罪 “流水”≠支付结算金额,成都司法认定有明确边界
银行卡总流水不等于定罪量刑依据的支付结算金额,成都法院仅将与上游信息网络犯罪直接相关的资金纳入涉案金额核算。
根据 2019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 “情节严重”,达到入罪的情节标准。
2025 年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补充了情节严重的情形: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三个以上,且账户流入资金三十万元以上的;收购、出售、出租非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或者单位银行账户、单位支付账户,且账户流入资金三十万元以上的,也可认定为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成都本地办案中,法院会严格筛查剔除三类不计入涉案的资金:第一类是行为人个人正常生活开支、合法经营往来产生的资金;第二类是同一笔资金在账户内反复转账、“刷流水” 形成的重复计算金额;第三类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与上游信息网络犯罪存在关联的资金。
从成都、绵阳、广安等地公开裁判文书来看,辩护人围绕资金关联性、重复计算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在查明属实后通常会对涉案金额予以核减。也就是说,哪怕银行卡总流水超过百万,只要能证明大部分资金与犯罪无关,核减后未达入罪标准的,就可能不构成犯罪。
二、成都帮信罪不同流水档位的量刑参考,结合本地判例梳理
帮信罪不存在固定的 “流水对应刑期” 对照表,以下是结合成都地区近三年公开裁判文书整理的参考量刑区间,最终结果会受主观明知、违法所得、身份角色、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动态调整。
20 万 - 50 万元档位:刚达入罪标准,从轻空间较大
支付结算金额在 20 万到 50 万元之间的,属于刚达到情节严重门槛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是初犯、偶犯,获利金额较低,能够主动退赃退赔、自愿认罪认罚,成都地区法院大多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区间量刑,符合条件的可适用缓刑,部分情节轻微的案件可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
比如成都某基层法院办理的一起帮信案件,涉案支付结算金额 42 万元,当事人系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初犯,仅出借一张银行卡,获利仅 800 元,到案后如实供述且全额退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50 万 - 200 万元档位:数额较大,缓刑仍有空间
支付结算金额在 50 万到 200 万元之间的,属于涉案数额较大的情形。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区间量刑。如果具备从犯、自首、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在成都本地仍有较大概率争取缓刑。
比如绵阳一起帮信案件,涉案支付结算金额 120 万元,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到案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法院采纳从轻处罚意见,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0 万元以上档位:数额巨大,从轻情节可降档
支付结算金额 200 万元以上的,属于涉案数额巨大的情形,一般量刑在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区间。但如果当事人仅提供银行卡、未参与后续资金操作,主观认知程度较低,或者有自首、重大立功、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等情节,也存在突破量刑建议从轻处罚的可能。
比如成都一起跨境电信诈骗关联的帮信案件,涉案流水 200 余万元,当事人仅出借银行卡用于过账,未参与诈骗环节,主观恶性较小,律师介入后在侦查阶段成功取保,审查起诉阶段检方最终出具缓刑量刑建议。
需要补充的是,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同样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即便支付结算金额不足 20 万元,但违法所得超过 1 万元的,也可能构成帮信罪,量刑参照对应档位结合全案情节综合判断。
三、成都帮信罪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与实操要点
取保候审的核心判断标准是社会危险性,而非流水金额高低,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都有争取取保的空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结合成都帮信罪办案实务,初犯偶犯、涉案流水刚达入罪标准、获利较少、主动退赃退赔、认罪悔罪、能够提供合格保证人或保证金的,取保概率相对更高。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侦查阶段 “37 天黄金救援期” 是取保的关键窗口,包含公安机关最长 30 天的拘留期限,加上检察院 7 天的审查批捕期限。尤其是检察院审查批捕的 7 天内,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是争取不批捕、变更强制措施的核心节点。即便涉案流水较高,只要能够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小、无社会危险性、配合调查,也有取保成功的可能。
四、成都帮信罪不起诉的法定情形与认定标准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三类,成都帮信案件中常见的不起诉情形对应不同的适用条件。
法定不起诉: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追责
符合以下情形的,检察机关会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帮信案件中最常见的是涉案支付结算金额不足 20 万且违法所得不足 1 万,也没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因不满足入罪标准作出法定不起诉。此外根据两高一部意见,涉案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应当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作为犯罪处理。
酌定不起诉:情节轻微可免予刑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成都本地实务中,初犯、偶犯,涉案金额不大,获利较少,主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的,尤其是在校学生、刚就业的年轻人等特殊群体,酌定不起诉的概率相对较高。比如广安一起帮信案件,涉案流水 80 万元,当事人获利仅 1000 余元,系初犯,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帮信案件中,如果无法证明当事人主观明知上游犯罪、资金关联性无法核实、核心电子证据存在取证瑕疵的,都可能因证据不足被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五、帮信罪流水认定的 4 个常见避坑误区
误区一:流水超过 20 万就一定会定罪
支付结算金额 20 万只是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定罪还需要同时满足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了相应帮助行为” 两个核心构成要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主观明知,或者资金无法证实与犯罪有关联,即便流水再高也不构成犯罪。
误区二:所有银行卡进出账都算涉案流水
只有为上游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资金才会计入涉案金额,个人合法收入、日常往来资金、同一笔钱反复转账的重复流水,都会在司法认定中被剔除,并非按照银行流水总额定罪。
误区三:流水高就一定不能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核心评判标准是社会危险性,而非涉案流水金额。只要符合法定取保条件,哪怕涉案金额较高,也可以争取取保候审,实务中流水上百万成功取保的帮信案件并不少见。
误区四:获利少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所得只是认定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即便获利很少甚至没有获利,但支付结算金额达标、帮助多个犯罪对象、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然可能构成帮信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业常见问题
问:成都帮信罪流水刚好 20 万元一定会判刑吗?
答:不一定。首先需要核实这 20 万元是否全部是与上游犯罪关联的支付结算资金,如果包含个人合法资金、重复转账流水,核减后不足 20 万元的,可能不构成犯罪。即便金额达标,还要审查主观明知、帮助行为等核心要件,证据不足的也可能不起诉。如果确实构成犯罪,初犯、退赃、认罪认罚的,也可能判处缓刑或单处罚金,并非必然实刑。
问:帮信罪流水 100 万在成都一般判多久?
答:没有固定刑期,需结合全案情节综合判断。如果是单纯出借银行卡,无其他从重情节,获利较少,全额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的,一般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区间量刑,有争取缓刑的空间。如果存在多次提供多张银行卡、长期参与跑分、获利较高等从重情节,量刑会相应上浮。
问:银行卡借给别人用,流水很大但自己没获利,会被判刑吗?
答:是否判刑不取决于有没有实际获利,核心看三个要件:是否明知对方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是否提供了帮助行为、支付结算金额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果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犯罪仍出借银行卡,即便没有收取费用,流水达标也可能构成帮信罪。如果确实不知情,也没有应当知情的情形,则不构成犯罪。
问:成都帮信罪的涉案流水可以核减吗?怎么核减?
答:可以核减。核减的核心逻辑是证明部分流水与犯罪无关、属于重复计算或合法资金往来。一般由辩护律师通过全面阅卷,逐笔核对资金来源、去向、转账时间、交易对手身份,梳理出正常往来、重复转账、无犯罪关联的资金,制作资金核对明细表,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申请核减涉案支付结算金额。
问:帮信罪流水认定的核心证据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银行交易流水、支付账户交易记录、资金流向溯源材料、聊天通讯记录、同案犯供述、被告人供述、上游犯罪查证材料等。其中银行流水和资金关联性证据是认定支付结算金额的核心依据,聊天记录、交易习惯等是印证主观明知的关键证据。
问:反复转账的流水会被重复计算涉案金额吗?
答:不会。司法实践中会对资金流转进行穿透式审查,同一笔资金在不同账户间循环转账、刻意 “刷流水” 的,只会计算一次对应的涉案金额,不会重复累加计算涉案数额。
高频追问问题
问:成都帮信罪流水 50 万可以判缓刑吗?
答:有争取缓刑的空间。如果当事人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获利金额较低,全额退赃退赔,自愿认罪认罚,没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结合成都本地裁判尺度,50 万左右的帮信案件适用缓刑的概率相对较高。
问:帮信罪自己不知情但是流水很大怎么办?
答:重点收集能够证实主观不知情的证据,比如交易是否符合正常商业或交往习惯、对方是否隐瞒资金真实用途、报酬是否符合市场标准、有没有收到过监管或风险提示等。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通过阅卷全面梳理证据,提出主观不具备明知的辩护意见,争取不批捕、不起诉的结果。
问:成都帮信罪侦查阶段什么时候请律师比较合适?
答:刑事案件律师介入越早对当事人越有利,最好在被拘留后第一时间委托。侦查阶段 37 天是黄金救援期,律师可以及时会见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梳理案件事实,提供讯问应对指导,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最大化争取取保机会,为后续辩护打下基础。
问:帮信罪退赃退赔是退流水金额还是退获利金额?
答:退赃一般是退违法所得,也就是行为人通过帮信行为实际获得的利益。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具体损失,可能需要根据参与程度、过错大小退赔对应损失。具体退赔金额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并非退还全部流水金额。
问:成都帮信罪签了认罪认罚还能争取从轻吗?
答:认罪认罚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签署后一般会获得从轻量刑。如果认为涉案金额认定过高、案件定性存在争议,也可以在律师协助下,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量刑异议,争取更轻的处理结果,并非签署后就完全不能调整。
从成都本地司法实践来看,帮信罪的定罪量刑是一个多维度综合判断的过程,流水金额只是其中一项参考指标,核心还是要看资金关联性、主观明知、整体情节轻重。当事人和家属不要只盯着流水数字过度焦虑,更要关注证据链条、主观要件、从轻情节这些核心辩护要点。
处理帮信罪案件,建议委托熟悉成都本地司法实践、专注网络犯罪辩护的刑事律师介入,通过专业的证据梳理、金额核减、情节辩护,最大化争取有利的案件结果。在成都本地的刑事律师中,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杨爽律师长期深耕川渝地区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网络犯罪辩护,熟悉本地法院裁判尺度与办案机关流程,办理过多起涉案流水核减、成功取保、不起诉及缓刑的案件,相关办案经验与案例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核验。
杨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