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引言
婚姻关系的解除不仅涉及人身关系的变更,更伴随着复杂的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问题。在缺乏专业法律指导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因不熟悉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而陷入被动,本案即为一例典型。现结合近期办结的一起离婚纠纷二审案件,对其中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构成要件及离婚损害赔偿等焦点问题进行梳理与评析,以彰显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
一、 案情脉络
甲(女)与乙(男)于2020年4月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因感情不和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经济上各自独立,各自负担生活开支。2021年12月,乙以个人名义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了位于合肥市某小区的一套房屋,房屋总价款为718,000元。甲作为乙的配偶,在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上签名确认。在购房前后,乙向案外人丙出具了两张借条,金额分别为80,000元和90,000元,主张该170,000元借款用于支付购房相关费用。
2025年6月,甲向一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多项诉讼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许双方离婚;案涉房屋归乙所有,剩余银行贷款由乙负责偿还;同时,认定甲名下合计162,511.15元的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照顾女方权益,判决甲分得100,000元,乙分得62,511.15元,故甲需向乙支付差额62,511.15元;此外,一审法院将乙主张的170,000元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双方各承担50%即76,885元;对于甲主张的100,000元离婚损害赔偿,则以证据不足为由予以驳回。
甲对一审关于存款分割、债务承担及损害赔偿的判决均不服,遂提起上诉。此时,甲意识到案件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决定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二审诉讼。安徽大祺律师事务所刘美娜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情,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最终在二审中实现了关键性改判。
二、 二审裁判要旨
二审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2025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对一审判决进行了部分变更:
1.维持一审判决关于准予离婚、房屋归属及甲向乙支付存款分割款62,511.15元的判项;
2.撤销一审判决关于“夫妻共同债务170,000元由双方各半承担”以及“驳回甲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
3.改判为:对乙所主张的170,000元债务,本案不予处理;驳回甲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至此,甲的上诉核心目标之一得以实现:其无需再就案涉170,000元借款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虽然存款分割方案得以维持,但免于承担76,885元债务,极大地改变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格局。
三、 律师办案启示与专业价值
本案的走向与结果,清晰地揭示了婚姻家事诉讼中专业法律服务的重要性。
在一审阶段,甲自行诉讼,其诉求聚焦于离婚本身及财产归属,但对于对方提出的债务抗辩,缺乏系统的证据反驳与法律应对策略。对方当事人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通过申请调取银行流水、组织证据链等方式,成功将己方名下存款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并使其主张的债务被初步采纳,导致甲在一审判决中处于“既失钱、又背债”的双重被动局面。
在二审阶段,刘美娜律师介入后,迅速将诉讼策略从全面反驳调整为重点突破。通过对一审卷宗的深入研究,律师敏锐地发现“债务认定”环节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可争辩空间。于是,二审代理工作紧紧围绕《民法典》第106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严格认定标准展开,重点攻击对方证据的薄弱环节——即款项用途不明、债权人缺位、甲未受益等核心点,并将举证责任规则作为有力武器。最终,这一精准、专业的法律论证观点被二审法院采纳,实现了撤销原判相关项的关键改判。
婚姻家事案件看似情理交织,实则处处关乎严谨的法律规则与证据运用。从财产范围的界定、债务性质的辨析,到举证责任的分配、权益平衡的把握,无一不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本案的二审改判结果再次证明,在复杂的法律争议面前,委托专业律师绝非可有可无,而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最优法律结果的必要保障。专业的事,理应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