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看似简单:原告手持借条、转账记录和一些语焉不详的聊天记录,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我的当事人,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的10万元“借款”。而我的当事人坚称,这笔钱在分手时已被对方明确表示作为“补偿款”赠予,无需归还。
棘手之处在于,我方主张的“赠与”或“债务免除”这一关键事实,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没有书面协议,没有对方明确说“这钱不用还了”的录音或聊天记录。甚至连证明这一过程的微信记录,也因情绪激动被当事人删除了。
然而,律师的价值,往往就在于在看似绝望的棋局中,找出那枚足以撬动全局的棋子。既然没有直接证据去“证明”,那我们可以换一种思路,去 “证伪” 对方的证据体系,让法官对原告的故事产生合理怀疑,从而将事实状态拉入“真伪不明”的有利境地,最终法官采信我方观点,以5000元补偿款结案。
薛清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