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洪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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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洪强律师代理成功案例之一(刑事犯罪)

发布者:付洪强律师 时间:2025年07月18日 1194人看过 举报

2025-07-18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2022 年 6 月,被告人X因对道路施工进度及方舱医院选址不满,先后两次持斧头和刀具到工地及方舱医院打砸门禁、考勤机,并辱骂、恐吓现场工作人员。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6 月 27 日对X刑事拘留,8 月 2 日执行逮捕。检察机关认为X持凶器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建议量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案件移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后,X委托付洪强律师担任辩护人。


二、判决结果

1. 被告人X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 扣押在案的刀具、斧头予以没收;

3. 刑期自 2022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止。

宣判后,被告人服判不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生效。因羁押期限与刑期折抵,判决生效当日即刑满释放。


三、案件分析

1. 罪名成立但情节较轻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没有争议。辩护人改变策略:不纠缠定性,专打“量刑情节”。


2. 关键量刑情节

? 坦白:X到案后第一时间如实供述,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 认罪认罚:审查起诉阶段即签署具结书,可减让 30% 以下基准刑;

? 初犯:虽曾有行政处罚,但无前科,可酌定从轻;

? 主观恶性:事出有因,系因长期思想压抑、一时情绪失控,非蓄意扰乱公共秩序;

? 后果轻微:财物损失价值不高,无人员受伤,社会危害性有限。


3. 撤回精神病鉴定

家属一度申请精神病鉴定以图免责。经律师评估,鉴定风险高、周期长,且对量刑帮助有限,反而可能被认定“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而延长羁押。经充分沟通,家属自愿撤回鉴定申请,案件迅速恢复审理,为“短刑期+实报实销”创造条件。


四、律师点评

1. “定性不争、量刑必争”的辩护思路

在事实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辩护人及时调整策略,把战场从“是否构罪”转向“如何量刑”,既尊重司法效率,也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


2. 精准计算羁押期限

通过提前核对刑事拘留、批捕、起诉、开庭的时间节点,预判判决日期,成功实现“判多久、关多久”,避免“判六个月、关八个月”的尴尬。


3. 认罪认罚的灵活运用

签署具结书不仅带来从宽量刑,还减少了庭审对抗,缩短了审理周期;同时以“初犯、情绪性犯罪”为切入点,说服法院在量刑建议幅度的下限以下再予压缩,最终刑期仅为六个月。


4. 家属情绪疏导

刑事案件背后往往掺杂家庭矛盾。律师在会见、沟通中同步开展心理疏导,促使家属理性决策、撤回不必要的鉴定,既节省诉讼资源,也避免当事人因程序拖延继续羁押。


5. 社会效果

判决生效当日,被告人即重获自由,家庭得以在春节前团聚;案件亦警示公众理性维权、切勿以过激方式表达诉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付洪强律师,男,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付洪强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宁
  • 执业单位: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820********3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公司法、民间借贷、工程建筑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1370820********34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公司法、民间借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