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被告人谢某某于 2022 年10 月间,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仿制版型、贴标等方式加工生产带有“FREE GENTERMAN”标识的卫衣并对外进行销售。 2022年11月1日,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印有“FREE GENTERMAN” 标识的卫衣共计 2600 件,价值共计人民币 98800元。 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卫衣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023 年 3 月 8 日、9 日谢某被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3 日经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9月1日经法院决定逮捕, 同年 11 月 22 日经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审理结果:
被逮捕羁押后经过律师的有效沟通工作取得取保,同时也争取到了缓刑。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了当事人,发现当事人虽然是做生意,但学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由于知识不足导致未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也难以接受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情绪崩溃,在侦查人员、检察机关以及法官进行讯问时,拒不承认行为违法,也不愿意接受法律处罚,认为是有人恶意打击报复,因此在取保候审后法院又决定进行了逮捕。逮捕后争取取保和缓刑难度很大,且现有证据确实也足够证实犯罪事实确实存在,不是容易缓刑的案件,检察院的量刑意见确实也是1年以上的实刑。我们的办案目标是争取缓刑(有罪但不进去),虽然犯罪事实成立,但当事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经过,销售出去的金额并不大,给商标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很小,犯罪起因也是缺乏违法性认识、是初犯偶犯,结合这些思路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后在审判阶段,当事人认罪认罚检察院同意提出缓刑的意见,法院也采纳了缓刑意见。
此案例警示广大经营者,知识产权受法律严格保护,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侵害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合法经营、尊重知识产权,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正道。
朱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