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局有限公司诉六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六安**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乐园)等纠纷(判决标的额:362,832,712.87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3.47亿工程款获全额支持,穿透多层股权实现连带清偿】
一、案件背景
原告中国**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六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六安**乐园相关工程,涉案工程款及违约金合计超3.62亿元。因发包方长期拖欠巨额工程款,代理原告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要求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代理思路与核心工作
接受中国**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后,全面梳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结算资料、付款记录等证据,精准锁定欠付工程款本金347,752,619.3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就合同约定工程款、保修金等债权金额形成完整证据链;重点核查关联公司股权结构、工商登记、人员任职、财务往来、经营管理等事实,系统论证多层股权架构下人格混同、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为穿透追责奠定事实基础;依法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明确优先受偿范围与行使条件,强化债权实现保障。
三、代理成果
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案涉合同解除,判令发包方支付工程款347,752,619.31元及违约金15,080,093.56元,支持原告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在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穿透多层股权关系,认定两家上层关联公司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巨额债权获得全面、足额法律保障,代理目标全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