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22)陕 0526民初 **** 号
审理法院: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原告马某与被告吴某于 2005 年经人介绍相识,2006 年1 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因长期感情不睦,夫妻关系彻底破裂,马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判令两个婚生子均由其抚
养,随其共同生活。为妥善处理婚姻及子女抚养事宜,马某委托陕西正纲律师事务所杨茜茜律师代理本案。
争议焦点
1. 双方是否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 两个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承担方式;
3. 被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
律师办案思路与工作
杨茜茜律师坚持 “调解优先、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核心策略:首先充分倾听委托人诉求,明确其希望两个孩子共同生活、避免兄弟分离的核心意愿;其次主动与被告沟通,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双方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理性看待离婚事宜;庭审中,律师向法庭提交两个孩子长期随原告生活、已形成稳定学习生活环境的相关情况,论证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同时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与被告充分协商,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方案,最终促成和平调解。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马某与吴某自愿离婚;两个婚生子均由马某自行抚养,抚养费由马某自行承担;吴某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马某负有协助义务。案件受理费由马某负担,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已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提?
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归属以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为核心原则,子女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是重要裁判依据;调解是解决离婚纠纷的优选方式,既能高效化解矛盾,又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家庭成员的情感伤害;父母双方应妥善约定探望权的行使,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正常情感交流。
杨茜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