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两案分别由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分别为(2022)陕0724民初**号、(2022)陕 0111 民初**号,均由陕西正纲律师事务所杨茜茜律师代理原告方。
案件背景与经过
第一起案件中,西乡县某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将水电站引水隧洞衬砌工程对外发包,陈某作为实际施工人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双方确认工程总价款 961 万余元,发包方仍拖欠 282 万余元工程款未付,陈某起诉要求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第二起案件中,西安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安置楼项目后,将 33 号楼水电安装工程交由王某实际施工,双方结算工程总价款 203 万余元,发包方陆续付款后仍欠付 44 万余元,王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实际施工人身份与欠款金额的认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与起算时间;被挂靠单位的责任承担范围。
处理思路与律师工作
杨茜茜律师针对两案特点分别制定维权策略。西乡县一案中,律师梳理结算凭证、付款记录等完整证据链,确认实际施工人身份与欠款基数,庭审中兼顾双方诉求推动调解,就机械车辆折抵工程款、返工费用扣除达成共识,促成合理的分期支付方案。灞桥区一案中,律师逐笔核对付款流水,反驳被告无依据的抵扣主张,明确被挂靠单位的连带责任边界,坚持按结算文件认定欠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案件结果
西乡县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分期支付工程款共计 206 万元,逾期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且原告可就全部余款申请强制执行。灞桥区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410455.35 元及对应逾期利息,被挂靠公司在1% 管理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提?
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需妥善留存结算单、施工记录、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遭遇工程款拖欠时,可结合案件情况选择调解或诉讼路径,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可精准固定证据、厘清责任主体,高效实现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