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不仅是委托人对律师的信任、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律师的激励。同时,锦旗也代表了京师沈阳律所律师的职业风范和专业精神。
近日,当事人将写有“尽心尽责暖人心,专业精湛好律师”的锦旗送到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向张茜棱律师、李欣栩律师赠送锦旗,感谢两位律师在为其代理案件中尽职尽责,并对京师沈阳律所律师的专业水平表示认可和赞扬。
“借名贷款”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要追溯到2020年的9月,徐某某突然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他才知道A公司于2017年在于洪区人民法院向徐某某及A公司提起了追偿权诉讼,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徐某某、刘某某向案外人邮政银行沈阳分公司借款后未能如期偿还,A公司作为担保人已为徐某某、刘某某向邮政银行沈阳分公司偿还完毕借款,A公司可向徐某某、刘某某追偿,故徐某某应向A公司偿还垫付借款。因徐某某、刘某某存在《担保服务协议》中约定的逾期还贷的违约情形,故徐某某应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最终法院在2018年12月13日判决徐某某向A公司承担还款义务及违约金,刘某某与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徐某某及其爱人名下的房产被查封,其爱人刘某某个人银行卡中存储的其就职公司的资金,及股票近20万元均被执行。
2020年9月徐某某和刘某某就执行提起执行异议,均被法院驳回。被逼无奈徐某某在2021年初在于洪区人民法院欲以未收到案涉车辆为由,起诉A公司要求返还购车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年7月找到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张茜棱律师团队,希望代理其返还购车款案件,团队听取了委托人的陈述,详细的了解了之前的案件流程,建议委托人将另诉案件撤诉,通过对原案提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听取我们的意见,向法院提出撤诉。
在团队对案件进行专业分析,调取之前案件材料,通过阅卷发现,原审判决从程序、实体均存在问题,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经团队与原审法官沟通,最终经院长发现程序,于2021年9月17日作出(2021)辽0191民监1号民事裁定书,终止原审判决的执行,裁定对本案启动再审。
案情简介
2013年3月15日,B公司与被A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约定由B公司采取按揭贷款方式采购A公司代理的三一重工品牌泵车一台,合同编号为DTYBJ-0000108,价格为460万元。因B公司无法办理银行贷款,遂A公司向B公司出主意说可以借个人的名义来办理贷款,他们办理过很多类似的业务。
徐某某是B公司的员工,经 B公司要求办理购买车辆贷款事宜,于2013年3月25日与A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编号及合同内容均与2013年3月15日B公司与A公司签署的一致。同时,徐某某在A公司的要求下与其签订了《工程机械、车辆按揭贷款担保服务协议》,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签订了《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业务借款及抵押合同》。
上述合同签订后,徐某某再未参与任何与案涉泵车的相关事情,购车首付款由B公司支付,贷款由B公司进行偿还,甚至贷款绑定的银行卡也不在徐某某控制下。
案件流程
1、经过院长发现程序,对本案启动再审。
法院于2018年12月13日作出的(2017)辽0191民初27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于2021年9月17日作出(2021)辽0191民监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本案启动再审。
2、2023年4月10日再审一审判决徐某某、刘某某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在再审过程中,法院认为A公司与徐某某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该合同的约定内容并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A公司明知实际购买人为A公司而非徐某某,因A公司资质问题不能办理贷款,进而借用B公司员工徐某某的身份实现销售案涉泵车并获得银行贷款的目的,故该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不应具有约束力,徐某某亦不应承担合同及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而A公司与徐某某、刘某某签订的担保服务协议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存在的,故该协议对于被告徐某某、刘某某亦不应具有约束力。B公司向A公司支付了首付贷款并偿还了部分贷款,A公司亦将案涉泵车交付给B公司,徐某某、刘某某均系案涉泵车“顶名”贷款,故案涉泵车的实际购买人及实际借款人均是B公司。故A公司要求徐某某、刘某某给付垫付款及违约金的诉请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2021)辽0191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2017)辽0191民初2783号民事判决书,B公司向A公司给付垫付款及违约金。
3、再审A公司上诉,2023年7月26日法院作出(2023)辽01民再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
4、为委托人解除查封、冻结的财产。
在案件有了最终生效裁决后,代理人又代理委托人联系法院,将在(2020)辽0191执1570号执行中被查封、冻结的财产,解除失信、限高、查封、冻结等措施,为委托人完整解决委托事项。
律师寄语
在代理过程中,要对委托人提出的想法结合案情做充分的分析,是否可行,是否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如本案中,当事人是想通过另诉的方式追回自己已经被执行的财产,但是代理人结合本案案情及考虑诉讼流程,建议委托人选择撤诉,进行再审,委托人通过听取代理人的建议和分析,同意撤诉后进行再审,本案最终也取得了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