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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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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企业如何改变“建筑违章命运”

发布者:佑成企业拆迁团队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1日|分类:工程建筑 |260人看过

大中型企业如何改变“建筑违章命运”

发布时间: 2016-08-06


【基本案情】

为实现建设“三江文化古城”的总体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黑龙江佳木斯张氏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拟在滨江路西侧南侧建设占地总面积为10万平方米的文化产业园区。项目总投资为7亿元人民币,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项目为:投资1.6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为3万平方米。2011年11月3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项目申报到市规划局,但由于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项目未得到即时的审批,导致相关手续一直未能办理。2012年,公司先后与多家公司签订了演出意向合同。为顺利履约,在相关施工手续还未办理健全前,建设施工单位已经开始进场,公司遂采取边建设边办理审批手续的做法。

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佑成企业房地产律师团队认为:征收部门对违法建筑没有进行管理和处分的权力,做出征收决定前,要对征收范围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对违法建筑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在进行完这项工作以后,再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补偿。具体来讲,对于合法建筑和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严格地说,对于违法建筑中涉及的为违法的部分,应当给予等价的补偿。地上物可能由于违反规划要求,属于违法建筑,但是建筑物使用的土地,其使用权的取得还是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佑成提示】

佑成企业房地产律师团特别提示:大中型企业由于自行建筑面积较大,利益巨大,在拆迁方及政府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工作及谈判等措施。在大中型企业拆迁中,针对企业部分自建房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建设、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往往是拆迁方正式拆迁开始的标志和前置性措施,大中型企业拆迁应让具有大中型企业拆迁经验的律师团队处理当前的应急情况及后续法律工作。

本案中,通过行政复议、谈判等法律措施,最终佳木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改变了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同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如下部分承诺:1、2014年6月1日前,无条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2、公司将于2012年6月1日前缴纳罚款五万元;3、如公司未能如期自行拆除,将由政府制定部门实施拆除。

佑成企业房地产律师团队专注于大中型企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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