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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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男方一个星期不洗澡,想离婚》

发布者:朱建超律师|时间:2018年01月02日|分类:离婚 |672人看过

   问题:老公生活习惯不好,一个星期只洗一次澡,爱抽烟,婚前说改,结婚几年还是如此。有一孩子一岁半,跟外婆生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首付12万,男方父母付了5万。我们月工资三千元。最近几个月说话不过三句则吵起来,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朱建超律师解答:

   1、先说婚能不能离的问题。离婚有两种途径,诉讼和协议。协议离婚就是谈好后双方去民政局领证,就像当初结婚那么简单。实际上每对夫妻闹到离婚,涉及到财产和孩子问题,没有几对能够冷静坐下谈一谈。因此谈不妥又想离的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目前法院态度是,结都结了,就不能好好过吗?不刷牙洗澡,这些都是可以克服的嘛,回家再考虑考虑,实在不行参加爱情保卫战啊。然后都会以有感情基础,感情没破裂等理由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原告实在坚决要离,半年后再来吧。

   2、孩子问题,一般情况两周岁以下跟母亲的几率较大,况且跟了外婆也是对女方有利的因素。女方取得抚养权,则由男方支付每个月20%-30%抚养费。

   3、房子问题,房子婚后购买,虽然首付有一部分男方父母出,如果男方父母没明确是给男方,那就视为对男女双方的赠予,也就是这笔钱给你们小两口了。

   多些法律知识,少让别人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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