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律师

  • 执业资质:1410120**********

  • 执业机构: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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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张志军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5日|分类:公司法 |1136人看过


* 关于亚太人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于1996年3月经司法厅核准成立,原系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厅直属(国资)律师事务所。
亚太人在长达22年的发展过程中历经改制,并扩大业务范围,除原有的银行金融、企业改制、证券、财会、税务、投资、涉外经济、产权界定及招投标等特色业务领域外,增加了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专业执行、专注二审、案件论证团等主要部门,并细致划分了20专项部门及团队。

亚太人先后受聘担任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中牟县人民政府、河南省质量监督局、河南省博物院、河南特种设备检测院、中原证券、河南证券公司、开封证券公司、河南财政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河南省拍卖行、焦作万方铝业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数十家三板挂牌公司、中原股权交易所挂牌、展示企业、天交所挂牌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中国银行河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南分行、交通银行河南分行、郑州商业银行、农商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借贷、票据诉讼等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以高学历、多执业资格为特点,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执业律师中除具有法学教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员、离职法官、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职称外,兼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咨询师等执业资格。部分律师受聘担任河南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专业委员。执业律师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部分律师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具有较高层次的文化素养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合理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的工作经历使本所律师的更加专业

“律师应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段摘自于《律师法》的文字,成为了亚太人的执业理念。亚太人也在不断关注培养律师的专业素质和人文情怀,在日益壮大的过程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在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召下,亚太人始终不忘作为法律人的担当,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是亚太人的愿景,亚太人也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潮中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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