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前段时间正值小暑,天气已经热得有些难熬。当事人坐在旁听席上,陪笔者从九点一直开庭到十二点。庭后他跟笔者说:"这法院的冷气也太冷了,早知道该穿件长袖。"
笔者笑了笑,没接话。他或许不知道,这开足了的冷气,正是"司法有温度"的另一种表达。
什么是冷气攻势?
法院为什么要把冷气开得这么足?除了天气炎热之外,还有一个夸张点的考量:怕在座的人打起来。毕竟能对簿公堂的事,基本都积攒了许久怨气。一方觉得受了天大的委屈,另一方认为自己问心无愧,双方心里都憋着一股火,在加上下面旁听席的应援嘉宾鼓动,笔者就曾多次遇到开完庭后因打架去派出所做笔录的。若在炎热天气下争得面红耳赤,不光不利于庭审正常进行,调解更是无从谈起,更有甚者真会动起手来。此时,充足的冷气让双方身体都舒坦下来,脾气也随之Calm Down(冷静)。人一冷静,庭审就能平心静气地往下走,调解也有了可能。笔者戏称之为法院的——"冷气攻势"。
冷气攻势也不万能
但有意思的是,这套"冷气攻势"放到基层调解工作中,反而不灵了,尤其是基层派出所的调解。
跟做基层调解工作的同行聊调解的不易,他半开玩笑地跟笔者说:"调解时候的环境越糟糕越好。冷气能不开就不开,水能不给就不给,凳子有多不舒服就摆多不舒服,时间最好卡在饭点前后……"
甚至有些调解员还需要"故作矜持"——先让双方在调解室里等得不耐烦了,自己再姗姗来迟,华丽登场。这个时候,双方坐得屁股疼了,又累、又饿、又渴,身体上的疲惫已经催生出一种"哎呀,差不多得了,就这样吧"的心理状态。此时再介入调解,成功率往往出奇地高,尤其适用于派出所处理打架斗殴这类案件。反过来,如果在冷气攻势下,双方头脑清醒、思路清晰,反而会精打细算每一分利益,慎重考虑每一个决定——这时候想促成调解,就遥遥无期了。
玩笑归玩笑。基层调解工作的不易,笔者是理解的。有些事情,确实需要耍些"小手段"才能促成和解。其实这背后用另外一套逻辑——用十神六亲里的"食神制杀"来解释倒也贴切:食神代表聪明才智,官杀代表官非纠纷。调和是非、化解矛盾,靠的不仅仅是真诚,确实需要花费一些"小巧思"。
思考
做律师更要懂得调解。这话说出来,或许会招来一些同行不屑——毕竟法律人的正统叙事里,诉讼技能才是硬功夫。但笔者始终觉得,司法功能的底层逻辑:解决矛盾、处理纠纷。律师作为司法体系的一员,同样适用于该逻辑。不能只按照合同履行完职责就觉得万事大吉,应当尽力促成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律师,与对方当事人、对方代理人、法官、检察官等,从来不是绝对性的对抗,都是相对性的对抗。一些案件,在律师的"可操作空间"内尽力做一做实质性的调解工作,是完全可以和平解决的。没必要为了彰显自己多有能耐,而刻意玩转程序、走过场。
当然,这只是笔者个人办事的风格和想法,从不强加于任何同行。笔者即遇到笔者主动联系调解却把笔者当仇人看待似的对方代理人,也遇到庭后对笔者夸赞和认可的对方当事人。
结语
法庭上的冷气是为了让人冷静下来好好说话,而调解中的"小手段"则是为了让人放下执念。手段不同,目的一样——把事情解决好,把纠纷化解掉。说到底,法律不是用来把矛盾越搞越复杂的。
郭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