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例为本律师团队亲自办理的真实案例,撰文著作权为本律师团队所有,未经本律师团队书面同意,不应转载)
案件情况:
曾XX与邱XX经朋友介绍认识多年,二人均为深圳本地人士。邱XX做房地产中介和投资生意,经常需要资金周转,经常找曾XX临时借款用于周转,前前后后大约出借了500多万元,曾XX碍于朋友关系,每次也是有求必应,每次出借款项连收条都没有要求对方出具,双方只有银行转账和电话通话记录,再无其他借款证据。受市场行情影响,房地产业一落千丈,回款受限,邱XX再无能力支持店面运转及项目投资回款,导致无法及时偿还曾XX的款项。时间过去了约4年多,曾XX忍无可忍,终于致电对方要求还款,但对方却以曾XX支付的是投资款而不是借款、诉讼已过时效等为由拒绝还款。
曾XX救人于危难,却在老赖面前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XX找到本律师团队,在我们详细了解双方的交易情况后,案件确实对曾XX不利。经过本律师团队的运作,补强了相关证据,曾XX向邱XX支付的款项就是借款而非投资款。在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链面前,无论一审还是二审,邱XX都在我方的预料之中败诉。经过强制执行,邱XX在偿还全部的款项后,才将其从被执行人黑名单中删除。邱XX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欠债终须偿还的道理。
律师点评:
借款和投资款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民间借款是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有效补充形式,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在出借款项前,需要对借款人的信用、还款能力、还款来源、担保措施等等有基本的了解和判断,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免受损失。
律师的建议或意见:
在从事民间借款活动中,在帮助他人时,债权人若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重视借款债权证据的锁定,需要签署相关借款合同、借据、银行转款凭证,并保存好微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等,为自身的债权提供扎实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