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治|时间:2022年06月06日|195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简介:王某向刘某借款100万元未还,2015年刘某起诉王某及其妻子要求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其利息,武汉某区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在诉讼活动中,法院依法查封了王某名下的房屋,但是案外人徐某某提出执行异议,说他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法院查封错了,法院经过审查,驳回了徐某某的执行异议申请。并将涉案房屋“以物抵债”的形式过户给了刘某。并且刘某办理了不动产产权证,将涉案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但是徐某某以自己是所谓的实际产权人为由,一直霸占涉案房屋,拒不腾退。无奈,刘某只能向武汉某区法院起诉,要求徐某某腾退涉案房屋。法院依法支持了刘某要求徐某某腾退涉案房屋的诉讼请求。
2、律师点评:本案案外人徐某某和债务人王某是亲戚关系,徐某某拒不腾退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刘某的合法权利。并且,公安机关以本案是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处理。债权人刘某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要求徐某某强制腾退涉案房屋。
3、律师建议:当常规的方式不能达到目的时,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