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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 | 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债权人如何救济?

发布者:赵琳琳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4日|分类:债权债务 |911人看过

债权人撤销权 | 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债权人如何救济?



  一、法律依据     

债权人撤销权:民法典538-542条

  二、为何胜诉难?

1、有行使期间的限制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2、部分法院认为,净身出户不完全等同于无偿转让行为

eg: 现无证据证明王某和宋某2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主观上具有逃避债务的恶意或存在恶意串通的情节,故一、二审法院认定宋某1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无事实及法律依据。【(2019)京民申16号】其他败诉案例:(2015)闽民申字第1174号

参考胜诉案例:(2018)粤01民终2529号、(2018)津民申1974号、(2017)湘民申2036、(2013)闵民一(民)初字第10023号、(2018)皖01民终9193号、(2014)苏中民终字第04328号


3、诉讼请求的确定
鉴于该行为是以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为基础,因此建议一并主张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同时一并主张财产返还。
参考案例:2014)苏中民终字第04328号、(2013)闵民一(民)初字第10023号、(2019苏)0826民初309号、(2018)皖01民终9193号)

3、审判实务的判断标准

① 真实存在的债权是否以生效裁判为前提?

债权真实存在系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法院对此会严格审查,虽然不能反推出未经诉讼债权即不真实的结论,但债权人对真实债权负有证明责任,举证不能将难以主张撤销。

eg: 申请人未依法提起确权诉讼,却提起本案撤销权之诉,而在撤销权诉讼中又必然涉及其债权人身份和地位的认定,故二审法院以申请人的债权并未确定,其提起的撤销权之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驳回其起诉并无不当。【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1378号】

其他案例参考:(2017)陕04民终1167号、(2009)民二提字第58号


② 债权是否需履行期届满?
eg: 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必须待债权到期才能行使撤销权。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积极损害债权的行为,目的在于保全将来的债务履行。如果需要待债权届期才能行使撤销权,债权所受损害将无法补救。【(2018)京02民终10005号】

撤销债权人的债权,并不以清偿期的到来为必要。【韩世远《合同法总论》】

③ 有害于债权的判断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所谓有害于债权,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清偿资力的减少,以至于无法满足债权的要求,给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最高法院(2009)民二提字第58号】


④ 债务人范围是否包括担保人?
担保债务属于“或然债务”,在债权高度可能发生时减损财产的行为应予撤销。
eg: 张贯银、杨洪珍在明知负有大额债务的担保责任且担保责任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应当对可能发生的担保债务予以预见,并谨慎安排其在此期间的行为。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仅需证明在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能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已足。【江苏高院(2017)苏民申1694号】
eg: 蒋国庆明知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债务未清偿且诉讼案件未审结,仍将诉争房产无偿赠与蒋静茹,致使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其偿债能力的减弱,而且加大了任俊凤实现债权的难度,对任俊凤的债权造成了损害。【(2018)皖02民终1497号】

eg: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并未明确规定债权人、债务人仅为主债权关系中的债权人、债务人,而本案王蒙作为借款债务的保证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其对债权人孔凡成负有保证关系中的连带清偿之债,故王蒙亦属于“债务人”之范畴。【(2015)昆民四终字第662号】

⑤ 附有担保的债权能否行使撤销权?

eg:  关于附有担保的债权能否行使撤销权,应根据该担保是否足以保障债权的实现来判断撤销权是否有行使的必要。如果债权上的担保足以保障债权实现,则撤销权没有行使的必要;反之,则仍应允许债权人通过撤销权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2018)京02民终10005号】

  三、风险提示    

①离婚协议属于夫妻之间的内部协议,债权人很多时候因未留意该部分动态而导致遭受损害,难以维权。因此债权人应适当留意债务人对其名下财产的处分行为,应及时调查、取证、起诉,以免该撤销权权利消灭。

② 债权人撤销的是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到本文背景下的离婚净身出户情形,债务人可能存在为逃避债务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法定1/2财产进行无偿处分,涉及不动产时具体指受益人基于《离婚协议》将债务人不动产权直接变更登记至其个人名下的行为。

  四、写在最后    

法律非违法者的避风港,债务人若通过离婚行为引发资产变动有损债权之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仍是第一要务。债权人撤销权在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同时,力争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利与对交易秩序的有限破坏之间实现平衡,是法律智慧于人、服务于人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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