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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律师丨事实婚姻的遗产如何继承

作者:刘勇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4次举报


一、事实婚姻的遗产如何继承

1、我国现在并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不存在遗产继承的问题,因为其不是被继承人的配偶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除非被继承人立遗嘱要求其继承自己的遗产;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前,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形成的事实婚姻,那么配偶就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刘勇,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及合同纠纷等领域。从业以来,始终秉持“诚实守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锦州
  • 执业单位:辽宁少卓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72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