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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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条件

作者:杨明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8次举报


一、合同终止条件

1、终止合同需要的条件是: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相互抵销或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务人提存标的物;合同被解除;债务被免除;法定的或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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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涛律师,广西大学2003级,本人擅长刑事辩护,公司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及子女抚养纠纷,合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玉林
  • 执业单位:广西金大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920********7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