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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作者:杨明涛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07次举报

来源:华律网整理 

代位权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实现而设立的制度。代为权究竟是怎么样的权利?代位权有哪些特点?下文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一、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制度是我国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

代位权制度是由法国《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确立的。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代位权的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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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涛律师,广西大学2003级,本人擅长刑事辩护,公司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及子女抚养纠纷,合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玉林
  • 执业单位:广西金大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920********7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