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静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司机“滴酒未沾”,却被判拘役,罚款?

发布者:冯静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8日|分类:交通事故 |364人看过


日前广州一司机在开车前“滴酒未沾”,结果却被查出酒驾!究竟怎么回事?


十年来患有胸痛的李某为了止疼每天都至少喝6到8支藿香正气水。事发当天李某像往常一样服用了藿香正气水后驾车,在广州某国道上行驶时碰撞防护墙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执勤交警查获。交警经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承担这起交通事故全责。经鉴定,从李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酒精)成分,含量167.7mg/100mL。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危险驾驶罪条文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酒”,不应限于白酒、啤酒等酒类,而应该理解为酒精。生活中,荔枝、榴莲等高糖分水果,蛋黄派、腐乳、酒心巧克力等常见食品均含有酒精。所以,不管醉驾人员服用的是何种物质,只要其对物质内含有酒精有认知,并且致使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了80毫克/100毫升,就构成危险驾驶罪。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