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地讲,这就是生活中常说的的砍头息,意思是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作为预先支付的利息。比如你借10万,放贷的先扣除2万作为利息,实际只给你8万。而这是不合法的,应当按照实际到手的数额,也就是8万作为借款数额并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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