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多不多?也许大家会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王律师想说,真的有,而且还不少,特别是在一些小公司里面,与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为劳动者交纳社保的情况,比比皆是。
那么,王律师今天就为大家讲讲,到底能不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应该什么时候签?如果不签,可能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不管是公司管理者,还是劳动者,都请仔细听仔细记,说不定哪天你就会遇到这种情况。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还不签,那用人单位就请准备好双倍工资,随时准备应对劳动者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