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利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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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贩毒人员进行有效的刑事辩护

作者:赵利强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5次举报


案例索引】:

2018)湘0611刑初157号

关键词】: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裁判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一)项、第四款、第七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主要案情】:

1.2018年5月初,汤某想找湖北毒贩徐某购买1000克氯胺酮带回岳阳贩卖,因钱不够而找赵某烽(另案处理)帮忙。赵某烽将此事告诉陈某炎,让陈某炎出借18万元钱给汤某去购毒。陈某炎答应,并驾车与汤某一同至湖北潜江高速出口附近一马路边,与徐新见面交易毒品。陈某炎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毒资18万元至聂某(另案处理)的农业银行账户内,后徐新交给汤某1000克氯胺酮。陈某炎、汤某将该毒品运输回岳阳后,由汤某分包贩卖。

2.2018年6月初的一天,被告人陈某炎通过聂某、陶某(另案处理)的居间介绍,以200元每克的价格从湖北潜江一毒贩手中购买了氯胺酮200克,并支付了毒资4万元。被告人陈某炎将上述毒品运回岳阳进行贩卖。

3.2018年6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陈某炎通过聂某、陶某的居间介绍,以200元每克的价格从湖北潜江一毒贩手中购买了氯胺酮450克,并支付了毒资9万元。被告人陈某炎将上述毒品运回岳阳进行贩卖。后因发现该批毒品纯度不够,被告人陈某炎纠集赵某烽等人赶到潜江市找聂某、陶某扯皮。在陈某炎、赵某烽的威逼下,聂某、陶某只得出资找他人购买了20克氯胺酮和5袋含氯胺酮成分的液体补偿给陈某炎、赵某烽。

4.2018年7月4日,被告人陈某炎通过聂某的居间介绍,以200元每克的价格从湖北潜江毒贩金某龙(另案处理)手中购买了250克氯胺酮,并支付了毒资5万元。被告人陈某炎将上述毒品运回岳阳,将部分毒品交给赵某烽进行贩卖。当日,被告人张某玉明知陈某炎、赵某烽、易某(另案处理)均从事贩卖氯胺酮违法活动,仍介绍易某以300元每克的价格从陈某炎手中购买了50克氯胺酮,易某向陈某炎支付了毒资1.5万元。后易某以质量不好为由退货30克氯胺酮给陈某炎,陈某炎退还毒资9000元给易某。后陈某炎将此事告知赵某烽,赵某烽找到易某说不能退货。易某只得又购回该30克氯胺酮,并付毒资9000元给陈某炎。

5.2018年7月9日,被告人陈某炎与聂某商定以200元每克的价格从聂某手中购买200克氯胺酮,由聂某将所购氯胺酮从湖北省潜江市送到岳阳市岳阳楼区指定地点,陈某炎通过现金转存、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聂某支付了毒资3.96万元。但聂某至陈某炎、高某、赵某烽被抓获,仍未将200克氯胺酮送至岳阳。

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某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11日起至2033年7月10日止。没收的财产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裁判理由】:

被告人陈某炎违反毒品管理法规,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毒品氯胺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系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的法定情形;被告人高某明知他人贩卖氯胺酮,仍提供微信账户帮忙收取毒资或居间介绍买卖氯胺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某玉明知他人贩卖氯胺酮,仍居间介绍买卖氯胺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高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某玉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应予支持。被告人陈某炎聂某商定以200元每克的价格购买200克氯胺酮,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高某张某玉在分别与他人的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炎张某玉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律师观点】:

、被告人购入毒品后吸食了近二十克,不应当计入贩卖的数量。

陈某炎赵某烽合伙贩毒,陈某炎的作用要小于赵某烽,量刑时应酌情考虑。

根据陈某炎的供述:“这个我和疯子都没有进行讨论,反正我出钱进货,疯子负责出货,把我的本钱给我,还让我有得钱赚。”和赵某烽的供述:“他也吸毒,可能知道贩毒有一些利润,就跟我提出,他也参与进来跟我一起贩毒,那个时候我正好没有购买毒品的资金了,就答应了和他一起购买毒品去贩卖,由他出资金,我再去贩卖。 ”可以证明陈某炎只是在犯罪中为赵某烽提供贩毒资金,帮助出资。在毒品犯罪中小于赵某烽

陈某炎第三笔贩毒属于犯罪未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陈某炎在最后一笔犯罪中之支付了价款并没有收到货物,属于犯罪未遂,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陈某炎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


赵利强,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任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自执业以来,办理过多起重大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和其他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岳阳
  • 执业单位: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620********6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