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鏸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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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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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勿轻信,重重陷阱别掉进

作者:张鏸元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16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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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网络贷款平台数量疯狂增长,但正规平台屈指可数,不法平台违规放贷,设置重重陷阱。尽管网络贷款的骗局已被多次曝光,最高人民法院已将套路贷作为严打犯罪之一,但网贷骗局仍层出不穷,上当受骗者仍数不胜数。近期,笔者在提供法律咨询时,几乎每天都有人来咨询网贷的相关问题。有的人因为及时咨询避免了受骗,有的人已经陷入骗局,一位母亲为其陷入网贷骗局的女儿寻求法律帮助,她女儿累计的本息已高达几十万。违法放贷行为令多少家庭苦不堪言,因此,提醒广大朋友,不法网络贷款的套路一定要认清。


套路一:放贷门槛低,实则虚假宣传、欺骗诱导


网贷平台往往以“审核快、免担保、当日放款、利息低”等极具诱惑力的语言宣传,实则背后隐藏着高额的手续费、服务费等变相利息,甚至还有重重骗局。有的网贷平台为了吸引更多人贷款,甚至没有审核,点击其广告上相关链接就直接回复,贷款已经通过审核,然后告知借款人按指示继续操作。


套路二: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借款人交保证金或会员费。


这种套路是近期借款人反映最多的一种情况。在借款人将自己银行账户告知网贷平台后,网贷平台谎称借款人因其卡号错误导致放出的贷款被冻结,需要借款人交一笔保证金才能解冻,保证金数额在20005000元左右。一位年轻人轻信了网贷平台的话,交完保证金,网贷平台又告知因他信用不良,需要再交5000元保证金用于更改信用,这才觉察到异常。还有的网贷平台声称贷款已经审批下来,但还需交纳几千元会员费才能体现。这种方式也是变相地收取费用,实际也是利息的一种形式。


套路三:实际到账金额比约定贷款金额少


比如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20000元,实际到账金额为15000元,未到账的5000元作为利息预先扣除,或者作为手续费、服务费等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种情形,应以实际出借的金额作为本金,即实际贷款金额为15000元。


套路四:以手续费、服务费、逾期费用、违约金等项目变相计收利息。


不管网贷平台以多少项目收取了多少费用,除本金以外超过年利率24%(月息2分)的部分,均不受法律保护。此种套路让很多借款人背负了沉重的债务,有的人实在无力偿还又去其他网贷平台贷款,以新债还旧债,最后债台高筑,甚至走上绝路。


套路五:借款期限届满,恶意制造阻碍导致借款人违约。


有的网贷平台客服人员在借款人还款期限将到时,故意失踪导致借款人无法联系,或者令还款账号出现问题,使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为避免这种情况借款人应当在贷款时就核实确定还款方式及还款账号。如出现这种情形,应注意保留证据。


结语:网络贷款陷阱多,切勿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应当到正规有资质的金融机构贷款。同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适度消费,不超前消费。如遇到以上套路情形,立即停止贷款,必要时报警求助。


张鏸元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家“985”重点大学法学院,现系大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大连市律师协会优秀普法讲...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大连
  • 执业单位: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220********3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知识产权、人身损害、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