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焕律师

  • 执业资质:1340120**********

  • 执业机构: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工伤赔偿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死刑案件 竭力为受害人主张权益

发布者:曹焕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41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死刑案件 竭力为受害人主张权益

案件简介

本案是发生在安徽省XX市的一起抢劫杀人的恶性案件,造成受害人杨夫妻二人死亡。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19年12月28日凌晨,被告人殷携带水果刀,玻璃刀,细铁丝等作案工具进入受害人家中行窃。在盗窃过程中被受害人发现,为抗拒抓捕,殷用水果刀将受害人金杀害,并用刀挟持前来救援的杨,并继续实施抢劫,在抢劫的过程中用刀多次捅杨。为了毁灭证据,殷放火点燃现场。经鉴定,受害人金死因是被人用锐器致心,肺破裂而亡,受害人杨是濒死期遭焚烧,但不排除是锐器导致脏器,血管破裂大失血致死可能。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殷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11766元。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理案件心得及评析

一、作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尤其是发生重伤死亡的恶性案件,受害人家属所遭受的创伤比较大,作为律师不仅要为受害人一方争取最大的补偿,更要抚慰好亲属的情绪,避免在开庭中发生过激的行为。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司法实践中一直都有争议,本律师认为死亡偿金不是精神损失的范畴,而是财产损失,是以死者生存能够为家庭收益、承担被抚养人生活费用而能够取得的财产补偿,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案被告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由于沉迷于赌博,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造成了两名受害人死亡的恶劣后果,害了两个家庭。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