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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期间,病假工资如何支付?

发布者:殷杰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259人看过


    在医疗期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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