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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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的中止犯还会被判刑吗

作者:张以政律师时间:2023年03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2次举报


一、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的中止犯还会被判刑吗?

对于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的中止犯,一般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故意伤害致人受损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三、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张以政律师,执业以来,通过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擅长办理开发建设、金融、侵权、离婚、劳动、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淮安
  • 执业单位:江苏铭彦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8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