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序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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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真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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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市场松绑了,律师还在被卡脖子

发布者:李序勇律师|时间:2025年09月25日|分类:私人律师 |492人看过


法律服务市场松绑了,律师还在卡脖子

 

法律服务市场准入彻底放开,公司化运行门槛极低,发展势头确实迅猛。据数据查询,2024年全国法律服务公司数量已激增至约43万家,几乎是律师事务所数量的10倍。

有不少网友表示,法律服务已然市场化,除了法律明确保留给律师的诉讼代理等核心业务外,并无天然规定其他服务必须由律师垄断。

市场化竞争,本该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凭真本事吃饭,无所谓谁抢占案源、谁主导市场。

这话在理,但前提是公平竞争。

然而现实却是:一边高喊市场化,一边对新兴的法律服务公司近乎零门槛、弱监管;另一边,却对传统律师行业施加着层层叠叠的行政束缚和差异化规则。

这种“双标”,让公平竞争从何谈起?

01

法律服务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既然名为“法律服务”,“法律”二字理应是专业性的基石。

但眼下的法律服务公司呢?不仅不要求持有律师执业资格,甚至对从业人员的法律专业背景没有硬性规定。

于是,大量与法律毫无瓜葛的人员涌入市场:昨天还在经营美容院或批发水果,今天就能在市场监管局注册一家法律服务公司,堂而皇之地向公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与服务。

如此市场,专业性体现在哪儿?

“无知者无畏”在此体现得淋漓尽致。

正因缺乏法律敬畏与专业认知,这些从业者往往胆大妄为。提前许诺胜诉、夸大服务效果、无视法定程序、吹嘘“包赢”和“关系硬”,甚至大打“人脉”牌。

反观律师行业,虽本质上是高度专业化的自由职业者(或合伙经营),管理模式却带有浓厚的“准体制内”色彩。行政化干预深、社会责任被过度绑定、双重管理(司法行政+律协)模式僵化,严重制约了行业的活力与发展。

呼唤公平,就应让律师真正市场化!

拿掉套在脖子上的层层枷锁,让律师能以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参与竞争。

在税收政策、管理模式、主体资格认定等核心层面,与法律服务公司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这才是真正的公平竞争!

02

在律师脖子上的那些“枷锁”

1.行政化枷锁,浓重的“班味”与僵化的条框。《律师法》第二十八条框定过死,缺乏弹性与创新空间,律所及分所设立的审批限制、业务范围的条目式核定到虽名义放开但仍受惯性影响的收费指导、乃至各种繁琐的业务备案程序,行政干预无孔不入。这不仅徒增制度性交易成本,更窒息了律所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策略、创新服务模式的能力,使其难以与机制灵活、轻装上阵的法律服务公司抗衡。更别提日常管理中,动辄开会、整顿、教育的“体制内”作风,让崇尚专业自主的律师们倍感束缚。

2. 律协枷锁,服务缺位,管理“爹味”十足。律师协会本应是律师的“娘家人”,核心职能本应在服务与自律间平衡。但现状是服务职能严重弱化,管理,尤其是惩戒职能过度膨胀。协会资源大量耗费在制定细密的惩戒规则和例行考核上,而对于律师迫切需要的市场赋能,如搭建全国性区域性公共案源平台、提供专业品牌推广支持、执业保障,如应对新型复杂业务的深度技能培训、建立行业性执业风险的集体谈判与保障机制却作为不足。律师在外受了委屈、遇到困难,本指望“娘家”撑腰鼓劲,结果却是“花钱找了个爹回来管自己”。

3. 规则枷锁,同一个市场,双重标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对律师设置了严格的行为红线,不得明示或暗示与司法、行政机关有特殊关系,不得在司法机关周边违规设点、举牌揽案等。然而,这些约束仅对律师有效!法律服务公司则游走于这些规则之外。在激烈的案源争夺战中,法律咨询公司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营销轰炸”,各种承诺、包票满天飞。律师被严令禁止的手段,恰恰成了某些竞争对手的“常规武器”。规则不一,何谈公平?

03

期待立法修改去掉“枷锁”

《律师法》修订的呼声近年日益高涨。该法自2017年修订至今已近十年,部分条款显然滞后于当前深化法治建设与市场发展的需求。

如果能在立法和行业治理层面,重塑律师行业的定位与管理逻辑,那么,就能成为解开束缚其活力的枷锁的关键。

立法松绑,确立律所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律师法》重大修订,核心是明确律师事务所作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市场化主体地位。赋予其与企业同等的税收优惠待遇,同时清晰界定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司法行政部门的角色应从“行业监管者”转向“行业管理与服务者”,重心放在宏观引导、政策支持和优化服务环境上,减少微观干预。

推动律协转型,回归“服务者”本位。剥离律师协会不合理的行政化监管职能,将投诉查处的行政化权力应交还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应聚焦核心服务职能,行业自律规范、律师权益维护、专业业务指引、高质量教育培训、市场拓展支持。真正成为律师的“好管家”和“强后盾”,在争取有利政策、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04

写在最后

解开律师脖子上的枷锁,绝非仅为律师群体“减负”,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激活法律服务市场的“一池春水”,最终惠及亿万寻求法律服务的群众。

让律师们摆脱不合理的行政桎梏,在公平的竞技场上充分释放其专业能量;

让律协真正成为赋能行业发展的“服务器”;

让所有的法律服务者,在统一、透明的规则下凭专业和服务质量竞争。

法律服务市场的活力与健康,方能蓬勃展现。

那时,谁能提供更专业、更可靠、更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谁才是这个市场真正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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