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7+7”,拯救嫌疑人
3月18日,本律师接到宜昌某县一位女士的求助电话,告知其亲人因为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在已经是第六天,家里非常着急。律师约家属见面详谈以后,了解到其亲人因为对他人持有的一把小口径运动步枪的木质枪托进行了维修,结果而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而刑拘,而其他涉案人员定的都是非法持有枪支罪,有的甚至已经取保候审。律师告知家属,非法制造枪支罪比非法持有枪支罪性质要严重的多,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办理了委托手续以后,3月19日,本律师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当地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告知律师,枪是他的一个朋友的,因为枪托不稳固,让他帮助整修了一下,修好以后朋友没有及时取走,又在他那里存放了一段时间。目前该枪已被公安机关起获,并没有流入社会。刘某并告诉律师,羁押期限马上就要满了,不知道是否会续期。律师安慰刘某放下包袱,并告知在刑事案件中,拘留期限一般都会延长到30天,之后公安机关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而检察机关会在7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会见结束后,律师返回宜昌,准备先搜集些相关材料,便于今后的辩护工作。不料第二天(3月20日),风云突变,律师接到家属的电话,告知公安机关已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已转至当地检察院。律师大吃一定,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呀,一般都是“30天拘留期+7天批捕期”,这次怎么突然就成了“非常7+7”呢?看来,只能先和检察机关进行联系了。本律师迅速与案件承办检察官取得了联系,向检察官陈述意见,并阅读、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等,在最短的时间内写出了《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交至检察官的手中。然后,就是惴惴不安的等待,终于在第七天(3月26日)下午,传来了好消息,嫌疑人刘某并没有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已通知其家属办理取保候审后续。
通常情况下,“30天拘留期+7天批捕期”,这37天被称为刑事犯罪嫌疑人的“黄金救援期”。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也可以在拘留七天内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而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家属选择一位法学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辩护律师就显的尤为重要。
注:本文标题来自综艺节目《非常6+1》,以及韩国电影《七天》的国内翻拍版《拯救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