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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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让公司回购其股票是否合法

作者:刘维民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1次举报


1、股东让公司回购其股票,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是合法的。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不向股东分配盈利等决议投反对票,才能依法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维民律师,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法律功底扎实,工作高效尽责,专业方向: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大连
  • 执业单位: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220********1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律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