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周灵洋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08日 29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被告拖欠原告80多万货款,经过原告多次催收都拒不还款。本案真证据有订货单、送货单、付款凭证、欠条等等证据。
诉讼策略:接受原告委托后,及时将被告及法人代表名下财产进行冻结查封,为执行被告财产做好保全。
结果:法院支持逾期付款利息以670000元为本金,从起诉之日(即2017年5月2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案件及时采取诉讼保全保证了原告及时执行到被告的财产,为当事人及时挽回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