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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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民律师团队胜诉案例|伪造收款授权无效!建材企业成功追回326万货款及逾期利息

作者:李忠民律师时间:2026年07月09日分类:经典案例解析浏览:35次举报
2026-07-09

在工程建材贸易合作中,砂石、建材供货回款难、尾款拖欠、第三方转账抵扣货款是企业最常遇到的法律风险。很多建材企业因交易流程不规范、证据留存不完善、遭遇对方伪造授权抵扣货款,导致数百万货款面临无法追回的困境。本文结合真实高速项目建材供货合同纠纷胜诉案例,详细拆解伪造收款委托书效力、第三方代收货款认定、逾期付款利息主张等核心法律问题,为广大建材贸易企业回款维权提供实操参考。

一、案件基本概况:810万供货款遭遇恶意抵扣拖欠

本案原告为专业J建材企业,长期从事工程砂石建材供应业务。原告与省内大型建设集团下属项目部签订正式《碎石供货合同》,约定由原告为高速道路工程项目供应砂石建材,双方明确约定了供货计价标准、月度对账结算流程、尾款结清时限等核心条款,交易流程规范合法。

合同履行期间,原告持续稳定供货,经双方多轮月度对账单、正式结算单书面确认,累计供货总金额超810万元,供货事实、交易金额清晰可查。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大额款项长期拖欠。

为恶意抵扣欠款,被告单方提交一份收款委托书复印件,谎称原告授权第三方代收货款,主张其向第三方转账的495万元应直接抵扣本案货款,同时以后期单方结算文件为由,声称仅剩余28万余元尾款未付,试图通过虚假授权、篡改结算金额的方式,恶意抵扣四百余万元合法货款,严重侵害建材企业合法权益。

二、案件审理历程:多轮诉讼拉锯,层层突破抗辩陷阱

本案案情复杂,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二审终审全流程诉讼程序,是典型的疑难建材货款纠纷案件。案件核心争议聚焦三大关键点:第三方收款委托书是否合法有效、被告实际欠付货款金额、逾期付款损失是否应当赔付。

庭审过程中,被告多次提出抗辩,以伪造委托书、单方结算文件、原告工作人员内部合伙关系为由,极力缩减欠款金额,试图免除大额付款责任。

原告代理律师全程精准应对,针对性固定全套证据,逐一击破对方不合理抗辩:

- 推翻伪造授权抵扣:为核实证据真伪,原告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委托书公章进行比对鉴定。最终鉴定结论明确:被告提交的委托书印章与原告企业备案公章不一致,属于伪造文件。同时,第三方人员公安笔录证实,从未收到原告的收款授权,彻底否定被告495万元转账抵扣货款的核心依据。

- 否定虚假结算金额:李忠民律师团队完整还原案涉结算文件签订背景,证实该文件形成时,被告刻意隐瞒伪造委托书、私自向第三方转账的关键事实,文件记载金额并非双方真实最终结算结果,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坚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明确案涉买卖合同签约主体为原告建材企业,并非个人。在无企业书面合法授权的前提下,任何第三方、内部工作人员均无权代收货款,被告与第三方的资金往来,不能对抗原告的合法债权。

- 合法主张逾期利息:李忠民律师团队严格依据买卖合同法律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精准梳理付款节点,明确逾期付款损失的起算时间与计算标准,主张被告承担资金占用期间的全部经济损失。

全程多轮庭审中,原告方提交供货合同、全套月度对账结算单据、银行收款流水、公安询问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完整证据链,所有抗辩观点均被法院采纳,双方最终因差距过大未达成调解。

三、律师核心代理亮点

本案历经多轮复杂诉讼最终全额胜诉,成功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核心得益于李忠民律师团队精细化办案、民刑联动取证、完整构建证据链,全方位、多角度守住建材企业的合法债权:

1. 民刑联动,固定关键核心证据

同步推进民事诉讼与刑事报案、司法鉴定程序,通过公章鉴定、公安笔录固定委托书伪造的关键事实,从根源上推翻被告大额货款抵扣的核心抗辩,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2. 全盘梳理账目,锁定精准债权金额

逐一核对数年供货记录、月度对账凭证、收款流水,精准核算总供货金额、已付款金额,最终锁定326万余元剩余货款债权,成功避免原告400余万元货款被恶意抵扣。

3. 全程跟进诉讼程序,动态完善代理思路

针对案件二审发回重审、被告新增多项抗辩的复杂情况,持续补充事实依据与法律观点,多轮庭审稳定输出专业代理意见,全程维护原告合法债权。

4. 全额支持逾期资金占用损失

精准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明确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与起算节点,成功为原告追回长期资金被占用的经济损失,实现本息全额回款。

5. 厘清法律边界,统一裁判观点

严格适用合同相对性规则,区分企业对外交易结算与内部人员资金往来,明确无书面授权的第三方代收行为无效,该观点被一审、二审法院全部采信。

四、案件终审胜诉结果

重审一审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于十日内,向原告J建材企业支付剩余货款326万余元,同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支付自尾款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被告自行承担。若被告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告合法债权得到全额司法确认。

五、案件典型行业启示(建材企业必看)

本案作为工程建材供货回款纠纷的典型胜诉案例,精准解决了建材行业交易中的高频痛点,对所有建材、砂石、工程材料供货企业具有极强的参考和警示意义:

1. 严格规范代收授权流程,杜绝空白、虚假授权风险

企业对外合作中,切勿随意出具代收货款授权文件,所有代收授权必须为加盖企业真实公章的书面原件,严禁出具复印件、空白授权,谨慎签署各类结算文件,避免对方隐瞒交易事实、篡改欠款金额。

2. 全程留存交易凭证,定期核对回款账目

建材供货周期长、金额大,企业需完整留存月度对账单、结算单、收料单、供货记录等全套凭证,定期核对银行收款流水。一旦发现对方私自向无授权第三方大额转账,第一时间通过报案、司法鉴定等方式固定证据,杜绝事后维权无据。

3. 伪造授权代收货款,不产生合法清偿效力

司法实践明确:买卖合同买受人仅凭伪造的收款授权文件向第三方付款,不能视为已向供货企业履行付款义务,无法抵扣货款。供货企业有权继续主张全部剩余货款,买受人与第三方的资金纠纷,需由买受人另行起诉解决,与供货企业无关。

4. 逾期货款可依法主张利息损失,全额挽回经济损失

工程项目货款逾期十分常见,供货企业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从尾款结清期限届满次日起,主张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通过司法途径全额追回本金及利息,全面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六、总结

综上,在工程建材买卖合同纠纷中,发包方、建设方以伪造收款授权、私自向第三方转账、虚假结算单抵扣货款的抗辩,是建材企业回款的主要阻碍。大量实务案例证明,多数企业因交易不规范、证据留存缺失,导致大额货款无法追回。本案通过民刑联动固定虚假授权证据、完整梳理交易账目、精准适用买卖合同法律规定,最终全额追回326万余元货款及逾期资金占用利息。为规避建材供货回款风险,企业需严格规范代收授权、对账结算、凭证留存全流程,遭遇恶意拖欠货款、虚假抵扣欠款情形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司法途径高效维权,最大限度保障自身财产权益。


李忠民律师,A证专职律师、律所高级合伙人,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陕西省律师协会在册会员,深耕刑事辩护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西安
  • 执业单位:陕西言善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10120********2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
陕西言善律师事务所
1610120********22 刑事辩护、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